劃位說明機場一般是在班機起飛前兩小時開始辦理劃位手續,如有特殊需求(如素食餐)應在團體報名或購買機票時說明,無法在劃位時做變更,若需要航空公司提供特別服務(如孕婦、單獨旅行兒童、盲聾者、輪椅等協助),請旅客提早於起飛前二個小時完成報到。 遲到可能會造成無法順利登機,或已預選的座位被取消,請務必準時報到。另因各機場的設備不同,劃位櫃檯開始接受報到的時間可能稍有不同,詳細時間請洽詢航空公司各機場辦事處。 團體旅客會由領隊集中辦理劃位手續,一般旅客請攜帶:
完成劃位手續以後,旅客會拿到登機證和行李托運卡,請確實填妥出境表格,然後只要拿著護照、出境表格和登機證就可以辦理出境手續。 行李說明美加地區2008年4月1日起,長榮、華航北美航線旅客免費拖運行李每人限兩件,兩件行李併量之三邊總和不超過269公分;每件限重23公斤,且三邊總和不超過158公分。旅客隨身攜帶的手提行李,以一件可放在飛機座椅下者為限,搭乘頭等艙的乘客可額外攜帶一件合於尺寸規定的手提行李。商務艙旅客則如艙位空間足夠,亦可額外攜帶一件合於上述規定的手提行李登機。除此之外,旅客還可攜帶放在膝上的個人用品,包括照相機、女用皮包、外套、大衣、小型樂器、圖書、美術品等。 ◎行李超重部份: 美國聯邦政府運輸安全署自2003年起,在全美各機場對旅客託運行李進行檢查,尤其針對由美國離境的旅客,下列為需注意事項:
其他地區除往返美國外,往其他國家地區旅客,免費拖運行李是按重量計算,頭等艙40公斤、商務艙30公斤、經濟艙20公斤。若超過規定額度,依航空公司規定,需額外加收費用。
搭乘說明請按照登機證上的時間儘速到達候機室,應於起飛三十分鐘前到達登機門,並於十分鐘前於機位坐妥等候起飛。帶著幼童、年紀較長者及輪椅旅客、頭等艙、商務艙旅客享有優先登機的禮遇。在登機門,航空公司將檢查手提行李的尺寸,超過規定者將改為托運,並須繳付超額行李費。 在飛機上不得使用行動電話和電子用品,登機前請先將行動電話關機,根據民用航空法第102條,搭機旅客於關艙門後至開艙門前期間,禁止使用個人電子用品,違反者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。 此外,搭乘飛機雖然快速安全,但是由於客艙內的壓力和濕度都和平地有所不同,加上空間狹小,因此可能會對某些旅客造成身體不適,以下有幾點建議:
行前小叮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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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:07-2722002 代表人: 陳文玲 傳真:07-2728867 07-2722004 地址: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51號 9樓-3-4 註冊編號:574800 交觀甲字5748號 品保字號高0242號 |